一、“科创未来之星”定义及特征:
“科创未来之星”企业是指具备战略性、颠覆性、前沿性技术创新能力,在创业早期就展现出技术领先性、商业化潜力及高价值潜质的科技创业公司。
“科创未来之星”企业处于种子期、初创期,具有团队能级高、有突破性创新、商业潜力大等特点。
二、“科创未来之星”遴选标准:
1、处于种子期、初创期
① 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;
② 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,创新药等研发周期较长赛道的企业,成立时间可放宽至 5 年;
③ 企业市场价值还未被完全发现,处于A轮融资及之前或尚未融资但具有投资价值;
2、有突破性创新
④ 技术具备从0-1的原创性、前沿性或颠覆性的特征,具备工程化潜力;
⑤ 拥有核心知识产权,具有高价值、明显的技术壁垒和领先的竞争优势;
⑥ 技术已通过概念验证,技术路径清晰可行;
3、团队能级高
⑦ 创始团队须具有“技术专家+技术商业化经历/产业背景”的复合背景;
4、商业潜力大
⑧ 切入到市场潜力大、高增长的新赛道;
⑨ 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;
⑩ 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;
⑪ 与行业龙头企业达成合作(获得投资/联合开发/中试验证/产品应用等)。